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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建设智慧城市?目的、特征及建设模式比较分析

来源:智慧城市圈子  发布:2014-12-25  阅读:2115

       智慧城市是可以把城市中分散的、各自为阵的信息化系统、系统整合起来,提升为一个具有较好协同能力和调控能力的有机整体,这是以前所没有的,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市信息化的升华和飞跃,并被赋予了新的内涵。

        一、智慧城市建设特征与建设模式

      1、智慧城市的概念

     "智慧城市"理念问世以来,国内外相关企业、研究机构和专家,纷纷对其进行了定义和研究。归纳起来,主要集中于以下三点:

      1) 智慧城市建设必然以信息技术应用为主线。

       智慧城市可以被认为是城市信息化的高级阶段,必然涉及到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而信息技术是以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和大数据等新兴热点技术为核心和代表。

       2) 智慧城市是一个复杂的,相互作用的系统。

       在这个系统中,信息技术与其它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并共同发生作用,促使城市更加智慧的运行。

       3) 智慧城市是城市发展的新兴模式。

       智慧城市的服务对象面向城市主体——政府、企业和个人,它的结果是城市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提升和完善,终极表现为人类拥有更美好的城市生活。

       智慧城市的本质在于信息化与城市化的高度融合,是城市信息化向更高阶段发展的表现。智慧城市将成为一个城市的整体发展战略,作为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城市提升的新引擎,达到提高民众生活幸福感、企业经济竞争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体现了更高的城市发展理念和创新精神。

       2、智慧城市的三个特征

      基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基础信息架构,不间断地通过信息终端和信息服务,信息需求者可按需随时获取,从而增强环境的友好性,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

      1) 融合

       智慧城市的本质是融合,以信息融合为基础的城市运行系统之间的交融协作,从而达成有效的服务和管理。

      2) 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智慧城市建设的精髓,智慧城市核心是构筑面向市民的泛在的、机会均等的城市服务。

       3) 优化资源配置

       通过信息技术与其它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并共同发生作用,从而减少城市的资源消耗和浪费。

       3、智慧城市建设目的

       智慧城市是继数字城市和智能城市后的城市信息化高级形态,是信息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深度融合。发展智慧城市,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缓解当前日益严重的“大城市病”的重要举措,建设智慧城市是经济增长“倍增器”和发展方式的“转换器”。

      2013年1月和8月,住建部先后公布了两批共193个智慧城市试点名单,掀起了中国智慧城市建设高潮,智慧城市相关的展会、论坛此起彼伏。随着我国城镇化进入高速发展时期,目前,每年都有1500万人口从农村涌入城市,相当于每年要诞生一个北京规模城市的需求。为此,住建部则是从城镇化角度来抓,突出城市建设和管理运营,定位于新型城镇化的落地,主要目的在于解决涌入城市人口的就业与住房问题。

       智慧城市不仅会改变居民的生活方式,也会改变城市生产方式,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当前推进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有利于推进我国内涵型城镇化发展;有利于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社会节能减排,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有利于我国抢抓新一轮产业革命机遇,抢占未来国际竞争制高点。

       智慧城市的本质在于信息化与城市化的高度融合,是城市信息化向更高阶段发展的表现。3月16日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将在未来一段时期指导全国城镇化发展的顶层设计,其中提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城市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利用,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实现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4、我国智慧城市的建设特征

      1) 从自发逐渐过渡自觉中,如果2010年智慧城市建设是自发的,那么,2012年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更加理性了;

      2) 从试点到系统应用,过去以点为单位发展信息化,现在更多是从面来思考;

      3) 从注重项目建设到强化应用效果,过去强调做,现在则重视做的效果,效果意识越来越强;

      4) 智慧城市越来从技术主导到效果应用转变,从技术导向到应用与效益并重;

      5) 基础设施仍是主要工作;

      6) 制度层面还未有大突破,在体制机制方面还没有明显的改进,只有部分城市在制度设计上有一些创新。

       智慧城市对未来的追求是创新的、互联的、协同的、可持续的。

      1) 智慧城市的切入点主要集中于以物联网产业发展作为建设智慧城市的重要关注点;

      2) 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作为智慧城市的建设切入点;

     3) 以民生保障与服务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关注点;

     4) 以社会管理与服务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突破口;

     5) 以促进本地特色产业发展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突破口。

      5、我国智慧城市的四种运营模式

      智慧城市已经建设三年,已经有了一些经验与教训,我们对智慧城市的发展模式进行了归纳与总结,目前智慧城市建设拥有四种模式:

      1) 政府投资运营企业参与建设;

       2) 政府与企业合资建设与管理;

       3) 政府统筹规划,企业投资建设;

      4) 企业建设运营,政府、公众购买服务。

        针对智慧城市的建设,住建部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即:

      1) 理顺管理体制,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城市管理体制合理高效发展;

       2) 整合信息资源,在不同部门间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

      3)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处理规划区内存在的问题;

      4) 增强城市应急能力,既要防患于未然,也能及时控制突发危机事件。

       总结: 通过智慧城市(区、镇)的实践,从政府和市长角度,促使城市“不得病”、“少得病”和“快治病”,保障城市健康和谐发展;从企业角度,利用智慧城市技术手段,提升企业自身运营效力、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竞争力;从百姓角度,让百姓感受到智慧城市带来的“便民”、“利民”和“惠民”,给百姓生活方式带来更好的变化。

       据世界银行测算:一个百万以上人口的智慧城市建设,当达到实际应用程度的85%时,在GDP投入不变的情况下,财富就能够增长2至2.5倍——这意味着智慧城市有可能促进经济增长两倍,实现联合国倡导的“四倍跃进”的城市可持续发展目标。正鉴于此,在我国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各级政府和领导均十分重视智慧的建设。可以预见,未来越来越需要依赖信息技术来推动智慧城市的发展,智慧的城市也必将蔓延在中华大地之上。

       二、智慧城市建设模式比较

       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制订和实施,政府部门要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制度法规,厉行勤俭节约,勇于改革创新,稳步推进节约型政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水平,在信息化建设中实践“在节约中发展,在发展中节约”,加快实现政府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融资建设模式如下:

      1、融资模式

       1) 政府投资模式:政府完全利用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模式。政府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评估、财政立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合格承建商,并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支付工程资金,完成项目验收、运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模式。

       2) BT模式(building—transfer):即建设—转让,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项目工程由投资人负责进行投融资,具体落实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工程项目建成后,经政府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资产交付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向投资人分期支付资金,投资人确保在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

       3) BOT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4) BOO模式(build—own—operate),项目一旦建成,项目公司对其拥有所有权并负责项目运营获得利润,当地政府只是购买项目服务。 5、BPO模式(Business Process Outsourcing): 是指政府将价值链中原本由自身提供的具有基础性的、共性的、非核心的IT业务和基于IT的业务流程剥离出来后,外包给政府外部专业服务提供商来完成的经济活动。政府每年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得相应的服务,而不需要一次性的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建设。

        2、建设模式

       无论政府采用何种融资模式,在项目的建设模式上都可以有两种形式,一种总包,一种是总集。

       1) 总包

       是指建设单位将一项工程全部发包给一个承包人完成,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包工包料,保证质量,按期完工交付使用。承包人通过工程师对业主负责并承担合作合同所规定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总包方对于项目中部分建设内容不能独立完成的,可以进行分包,分包具体工作完全由总包商负责,包括分包商的选择和管理。

        2) 总集

       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分解成多个子项目分别承包给多个承包商,并指定一家承包商作为总集成商负责各子项目的集成工作,总集成商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工程的分解和子项目的招标工作,具体子承包商的选择由建设单位确定。

       3、融资建设模式分析

       1) 政府投资建设模式(传统模式)

       建设项目通过政府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等标准模式,确定承建方,并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分阶段完成建设、验收工作,建设方按项目阶段支付建设资金。项目当期投入较大,项目建设规划、财政资金统筹分配等工作由政府承担,同时此类项目验收后的政府管理及维护成本较高。

       xx项目案例,武汉市行政服务中心项目,政府一期投资8500万元,政府按照项目启动、初验、终验三个阶段支付xx工程建设资金,xx在项目建设中担任总集成。

        2) BT模式适应项目类型

       项目当期投入较大,但却是政府迫切需要在建设的项目。 BT模式可有效缓解财政预算压力同时保障项目建设效果;企业在保证建设质量同时,承担后期项目的运行维护责任,有效降低政府的管理及维护成本。

       xx项目案例,兰州市民卡项目,xx总投资3600万,项目验收后政府分三年归还xx建设资金和利息。xx在项目建设中担任总包。

       3) BOT建设模式

       适应项目类型,项目当期投入较大,并且 具有向公众收费的运营业务的特点。政府与企业就项目建设内容中可运营的内容进行探讨,洽商,达成一致,企业融资建设,政府授予企业若干年的特许经营权,企业负责所有后期运营管理工作,并享有运营收益。 xx项目案例,暂无

       4) BOO建设模式

       适应项目类型,项目当期投入较大,具有向公众收费的运营业务的特点、并且对于项目的建设是否能达到预期的成果存在一定的风险。政府结合企业建设内容,选取所需产品或功能,购买使用权。

       xx项目案例,xx佛山市民服务平台项目,xx建设投入5000万,政府每年1600万购买市民服务平台中的政府服务内容,其他商业服务xx与商业企业分享利润。xx在项目建设中担任总包。

       5) BPO服务外包

       适应项目类型,非核心的基础服务项目, 占用政府较大的资源和人力

       xx项目案例,张家港市民卡大厅服务项目,政府每年向xx支付800万用于购买xx提供市民卡服务大厅的发卡、交费等服务。xx以合资公司方式,在项目建设中担任总包。

       总结: 上述的融资模式BT、BPO就政府单一类型的项目比较适用,建设内容仍遵循政府项目法定流程,只需在资金投入,收益上政府与企业达成一致,即可启动;BOT、BOO模式建设项目涉及相关内容较多,包括如特许经营、商业盈利等,就政府项目除财务盈利模式外,还需考虑授权范围、法律依据、政府公信力保障等诸多因素,操作相对复杂;

       4、合资公司模式

       除上述模式之外,因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项目类型比较复杂,现有些城市政府会采用与行业龙头企业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的方式来统一管理不同类型的项目。采取“政企合资、市场运作”的机制与模式,行驶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及产业的投资建设、技术运维、业务运营等职能,致力于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及智慧城市建设模式的对外复制。

      该合资公司的定位有三个方面

      1) 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投融资平台,搭建包括银行贷款、股东贷款、证券市场融资等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体系;

       2) 承接政府外包的各类项目,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公司自身能力状况采用自建或引入第三方建设单位的方式完成项目建设、工程监理、运行维护和项目管理等工作;

       3) 培育成为新的运营业务产业公司,具有服务运营价值的业务,等业务成长到一定程度后,通过参股、控股等投资形式,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解决方案,面向全国中小城市推广,引领相关信息产业上下游厂商落地本地,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推动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

        xx与政府合资公司案例

       为尽快落实“十二五”信息化规划,加快推进“智慧港城”的建设,xx市政府决定与xx进一步深化合作,并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在协议中提出了双方共同出资组建“xx智慧港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服务外包模式参与智慧港城建设。

       2012年5月,公司正式成立,共承接了xx市民卡BPO、市民网页、云计算中心、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等四个服务外包项目,目前四个项目都已经完成签约,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合资公司主营业务及商业模式

       1) 投融资业务,通过建立融资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智慧港城”和其他地区的信息化项目及产业投资,以融资利息差作为盈利来源;

       2) 项目管理业务,参与“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并承接项目后期的技术运维和业务运营,以项目管理费及服务外包费作为盈利来源;

       3) 产业孵化业务,深入开展项目的商业运营,选择合适的可培育的业务,引入外部资本,通过控股、参股的方式将其孵化为独立的产业公司,以产业公司的增值收入、股份溢价及经营分红作为盈利来源。